山西民办公办高校“平起平坐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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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中国青年报 2007-9-29 9:01:43 |
今后,山西的民办高校学生将与公办高校学生“平起平坐”。山西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的意见》规定,民办高校学生在升学、就业、档案管理、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高校学生享受同等权利。
《意见》还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全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同时要求依法落实民办高校税收优惠政策。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,依法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。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,按照国家财政、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。(记者高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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